廈門市住建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的通知

廈門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的通知
廈住建規〔2025〕6號
各區住建(和交通)局、市建設工程招投標中心、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市政府及國有企業投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工程總承包管理,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規〔2019〕12號)及《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定>的通知》(閩建〔2024〕2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就進一步加強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項目決策
(一)項目范圍。建設范圍、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功能需求等建設內容明確、技術方案成熟,已取得用地且規劃指標明確,概(估)算的工程費用在2億元以上的政府及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實施裝配式建筑的項目不受2億元以上的規模限制)可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發包。
(二)決策流程。擬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發包的,建設(代建)單位應落實招標前置條件,切實做好招標文件編制工作,并將其納入企業招標投標事項集體研究、合法合規性審查等議事決策機制,經集體研究決策后方可實施。
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發包的,建設(代建)單位應報項目責任單位同意,并由項目責任單位牽頭協調明確所涉及投融資、運營等發包內容的招標監管單位后方可實施。擬采用“工程總承包+F(投融資)”的,建設(代建)單位還應征求財政部門意見,不得增加政府隱性債務。
二、規范招標過程
(三)招標前置條件。國有企業投資項目應完成項目核準或備案;政府投資項目原則上應完成初步設計并取得發展改革部門的概算批復,或經市(區)政府決策批準。
(四)招標文件編制。招標文件中資質資格、業績等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和評標標準應當以符合項目具體特點和滿足實際需要為限度審慎設置,不得通過設置不合理條件排斥或者限制潛在投標人。采用“工程總承包+”發包模式的招標項目,涉及工程總承包的評審因素應當嚴格按照省、市有關規定實施,不得擅自調整且分值權重不得低于90%;涉及投融資、運營等其他評審事項、評審因素,應當根據項目實際需要設置,且不得設置不合理條件排斥或者限制潛在投標人。
(五)合理確定投標文件編制時間。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建設單位應當確定編制投標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時間,自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30日歷天。
(六)規范組建“工程總承包+”項目評標委員會。“工程總承包+”項目評標委員會應根據項目情況增加投融資、運營等專業專家;技術、性能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總承包+”項目,招標人可分別組建工程總承包專業專家組和投融資、運營等專業專家組,其中,投融資、運營等專業專家組評標委員會人數應為3人(含)以上單數。
三、加強項目管理
(七)加強工程造價動態管理。建設(代建)單位應細化招標文件《發包人要求》的內容,宜明確分階段出圖的要求;建設(代建)單位應根據分階段出圖計劃及時組織預算編制或審核,政府投資項目應提請財政評審部門盡早介入審核;加強工程造價的動態監控,自身能力不足的,鼓勵引入第三方全過程造價咨詢單位實施管控,避免投資超限、進度款超付。
(八)嚴格控制工程變更。建設(代建)單位應嚴格控制工程總承包項目建設內容、范圍、規模、標準和功能需求等變更;工程變更應在不降低原技術標準和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按照能夠有效控制或降低工程造價,有利于加快施工進度和提升工程品質的原則提出。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變更還應嚴格執行市(區)政府投資項目的相關變更管理規定。
(九)及時處理工程索賠。工程變更及現場簽證引起的索賠,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程序和原則進行處理,及時確認變更、簽證價款,不應將問題留至項目竣工后處理。
(十)規范工程款項支付。建設(代建)單位應嚴格執行預付款、施工過程結算等制度,切實防范工程款拖欠問題,可根據實際進度按比例分階段支付工程總承包項目工程款。
(十一)強化工期管理。建設(代建)單位應合理設定工程總承包項目的設計及施工工期,不得任意壓縮工期;可根據項目設計進度以及施工條件,分階段申請施工許可證;應強化對項目總進度和各階段進度動態管理,不因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而缺失或倒置項目基本建設程序。
(十二)加強落實參與方主體責任。建設(代建)單位應落實工程總承包項目的首要責任,對項目負總責,明確提出建設要求,依法履行相關建設手續,全面實現工期、投資、質量、安全生產等各方面預定目標。
工程總承包單位對建設工程質量、工期、安全及建設工程的所有專業分包人履約行為負責,依法承擔安全生產責任和質量終身責任,并加強風險管理,協調管理各參建單位做好責任范圍內工作。
勘察、設計、監理、施工、造價咨詢、招標代理等單位應落實其法定主體責任,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各相關當事人依據職責對其簽字蓋章的成果文件或報告承擔相應責任。
(十三)積極探索引入全過程工程咨詢實施管控。建設規模大、技術復雜、具有投融資或運營屬性、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采用工程總承包發包模式的,建設單位可依法選擇專業化的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從項目實施方案的編制、竣工結(決)算至運營期咨詢,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通過對項目全生命周期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及時糾偏,以達到科學決策、節約投資、縮短工期、保障質量、規避風險、提高建設項目管理水平、降低全生命周期成本的目標。
四、強化項目監管
(十四)強化工程總承包項目部門聯動。發改、財政、資規、住建、行政審批等部門需加強聯動,按各自職責分工強化立項、招標、施工和運營階段的管理。將重大、重要或對社會影響較大的工程總承包項目列入重點監管范圍,并開展“雙隨機”和專項檢查,加強項目實施情況考評,強化工程質量安全、造價投資、進度節點等方面的履約監督管理,加強全過程風險管控,切實推進“雙隨機”檢查管理與信用考核結果掛鉤,促進工程總承包項目提質增效。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0日施行,即2025年10月10日及以后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書的房建市政工程招標項目,應當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廈門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的通知》(廈住建規〔2024〕9號)同時廢止。
廈門市住房和建設局
2025年9月10日
下一篇: 已經是最后一篇了 上一篇: 南京市住建委:關于印發《關于規...
相關資訊
- 億誠管理監理項目獲評“2025 年度全國冶金行業優秀工程質量成果獎”!
- 北京市住建委:關于發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標文件標準文本(2025版)》等八個標準文本的通知
- 四川省住建廳: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工程款支付擔保管理辦法(試行)
- 浙江省住建廳: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招標開標評標規則(征求意見稿)
- 住建部:2024年工程造價咨詢統計公報
- 銘記歷史 傳承精神 | 億誠管理組織員工觀看抗戰勝利80周年閱兵儀式直播
- 山東省住建廳:關于發布建設工程造價計價依據的通知
- 山東省住建廳:關于加快推進智能建造發展 培育建筑業新質生產力的若干意見
- 青島市住建局: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合同管理的通知
- 百強賡續 | 億誠管理榮登“2024年度工程咨詢民營企業營業收入100強”榜單!
同類文章排行
- 廈門市住建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的通知
- 南京市住建委:關于印發《關于規范既有建筑改造項目審批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 國家發改委:關于加快推廣遠程異地評標的通知
-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招標投標市場管理的若干意見
- 北京市住建委:關于發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標文件標準文本(2025版)》等八個標準文本的通知
- 四川省住建廳: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工程款支付擔保管理辦法(試行)
- 內蒙古能源局:能源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標文件編制工作指引(試行)
- 浙江省住建廳: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招標開標評標規則(征求意見稿)
- 住建部:2024年工程造價咨詢統計公報
- 四川省住建廳: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監督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最新資訊文章
您的瀏覽歷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