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住建局: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屋建筑工程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和施工圖審查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保障房屋建筑工程主體結構安全和消防安全,給企業提供可預期的審批服務,服務項目盡早建成投入使用,結合《關于優化實施房屋建筑工程辦理施工許可證(2.0版)的通知》(穗建改〔2020〕11號)、《關于實施房屋建筑工程分階段施工圖審查的通知》(穗建改〔2023〕2號)、《房屋建筑工程辦理施工許可證審批指引(3.0版)的通知》(穗建審批〔2023〕652號)等有關改革政策近年來的實施情況,現就進一步優化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和分階段辦理施工圖審查的有關事項通知下:
一、推行房屋建筑工程分階段施工圖審查
建設單位在“廣州市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系統”(網址:http://lhst.gzcc.gov.cn/,下稱“審圖系統”)辦理施工圖審查業務時,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可以按照整體申報施工圖審查,也可以選擇分階段申報施工圖審查。
建設單位上傳的施工圖紙在分階段審查完成后即作為工程項目的監管依據,原則上不得修改,建設單位上傳后一階段施工圖紙時不得替換前一階段的施工圖紙。
二、“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階段(以下簡稱“基坑階段”)
(一)不含基礎施工的。
建設單位取得規劃條件后,無需施工圖審查,可先行申請辦理基坑階段的施工許可證,審批部門注明“不含基礎”。
(二)含基礎施工的。
采用分階段施工圖審查的方式申辦施工許可證的,建設單位應取得規劃條件后,在審圖系統上傳《關于工程基礎圖紙穩定及一致性的承諾說明》(附件1)、必要的基礎設計文件資料(詳見附件2)并推送施工圖審查,在取得施工圖審查機構出具的《基坑階段施工圖技術審查合格意見書》后,方可申請辦理該類型施工許可證,審批部門在基坑階段施工許可證中注明“含基礎”。對已辦理不含基礎施工的施工許可證的,在達到上述要求以后,建設單位可向審批部門申請變更為含基礎施工的施工許可證。
三、“地下室”或“±0.000以下”階段(以下簡稱“地下室階段”)
建設單位可采用分階段施工圖審查的方式申辦“地下室階段”施工許可證。
(一)非承諾制辦理施工許可的。
1.建設單位應在審圖系統上傳《關于工程地下室圖紙穩定及一致性的承諾說明》(附件3)、規劃部門出具的設計方案審查批文、地下室階段的施工圖,還應該上傳必要的消防和人防設計文件資料(詳見附件4、5),并同步向結建人防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防空地下室咨詢意見。
2.施工圖審查機構、消防審查部門或其委托的技術服務機構(以下簡稱“審查部門”)對“地下室階段”的設計文件資料開展審查,對審查合格的項目,出具《地下室階段施工圖技術審查合格意見書》《地下室階段消防技術審查意見書》(涉及特殊建設工程的需提供,下同)。建設單位取得《地下室階段消防技術審查意見書》《地下室階段施工圖技術審查合格意見書》后,方可申請辦理地下室階段施工許可證。
(二)承諾制辦理施工許可的。
1.建設單位應在審圖系統上傳符合本通知第三(一)中第1點要求的全套資料基礎上,在施工許可審批系統上傳《關于限期補齊施工許可申報材料的承諾函》(附件6),承諾限期補齊《地下室階段消防技術審查意見書》、《地下室階段施工圖技術審查合格意見書》,同步向結建人防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防空地下室咨詢意見,方可通過承諾制申請辦理地下室階段施工許可證。
2.審查部門應按規定及時開展技術審查,建設單位應在承諾到期前取得《地下室階段消防技術審查意見書》與《地下室階段施工圖技術審查合格意見書》,并推送施工許可審批系統。
(三)無地下室的應提前送審消防技術審查。
對于沒有地下室或整體送審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通過承諾制申請“地上階段”施工許可前,應在審圖系統上傳符合附件4要求的圖紙資料,推送消防技術預審,并取得《消防技術預審意見書》。
四、“±0.000以上”階段或工程整體施工許可證(以下簡稱“地上階段”)
(一)非承諾制辦理施工許可的。
建設單位應在審圖系統上傳《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防空地下室建設意見書》、全套施工圖圖紙資料,在取得《施工圖審查合格書》、《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文件技術審查意見書》后,申請辦理地上階段施工許可證。
(二)承諾制辦理施工許可的。
建設單位在施工許可審批系統上傳《關于限期補齊施工許可申報材料的承諾函》(附件6),承諾限期補齊《施工圖審查合格書》、《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文件技術審查意見書》,在審圖系統上傳《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防空地下室建設意見書》及全套施工圖圖紙資料,并推送審查部門開展審查后,方可通過承諾制申請辦理地上階段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應在承諾到期前取得《施工圖審查合格書》、《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文件技術審查意見書》、《防空地下室建設意見書》并推送施工許可審批系統。
五、加強承諾制履約管理
(一)不得采用承諾制辦理施工許可證的情形。
1.通過承諾制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項目不得采取承諾制辦理地上階段施工許可證。
2.裝飾裝修工程、合同工期少于半年的工程項目,不得采取承諾制辦理施工許可證。
3.地下室階段承諾未履約完成的,不得采取承諾制辦理地上階段的施工許可證。
4.模塊化建筑項目,原則上不得采取承諾制辦理地上階段或整體施工許可證。
5.其它不得采用承諾制的情形。
(二)承諾期限和監管措施。
各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的承諾期限為3個月,如確因為政策調整、規劃調整或政府部門審批等客觀原因導致無法履約的,建設單位應書面說明原因,經工程監管的質量監督機構復核,可延期3個月,到期后原則上不再延期,到期后仍無法履約的,采取以下措施:
1.記錄建設單位失信行為,自動推送“信用廣州”予以公布,期限6個月,并根據《廣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推進告知承諾制審批和信用監管的通知》(穗建改〔2024〕8號),暫停相關企業再次以承諾制方式申報審批的資格1年。
2.由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向工程項目下發停工整改通知書,抄送城管部門。
3.經多次提醒、超期限拒不補齊承諾材料等嚴重不履行承諾的行為,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國辦發〔2018〕33號),由審批部門撤銷施工許可證件并追究申請單位的相應責任。
六、強化圖紙和現場管理
(一)取得《基坑階段施工圖技術審查合格意見書》《地下室階段消防技術審查意見書》《地下室階段施工圖技術審查合格意見書》或《施工圖審查合格書》后,相應階段的圖紙原則上不得修改。因規劃調整或其他原因確需修改圖紙的,應按《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變更指引》重大變更程序辦理重新審查。
(二)報審的地下室原則上不可分割。
(三)建設單位取得《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文件技術審查意見書》后,應在3個月內完成消防設計審查行政審批,否則應重新開展消防技術審查。
(四)對已通過分階段、容缺手續辦理了施工許可證的項目,已上傳審圖系統上的圖紙作為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監督依據。
(五)模塊化建筑項目通過分階段辦理施工圖審查的,各階段的送審圖紙均應包含滿足審圖需要的模塊化建筑內容。
七、完善數字化審圖流程
自2026年5月15日起,審圖系統按本通知要求上線“分階段審圖”流程,建設單位申報分階段審圖的,應通過線上方式進行送審。審查部門應按本通知要求及時通過系統出具相關審查意見和審查結果文件。審圖系統有關數據信息與施工許可審批系統互聯互通,作為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的依據。
八、其他
本通知與《關于優化實施房屋建筑工程辦理施工許可證(2.0版)的通知》(穗建改〔2020〕11號)、《關于實施房屋建筑工程分階段施工圖審查的通知》(穗建改〔2023〕2號)、《房屋建筑工程辦理施工許可證審批指引(3.0版)的通知》(穗建審批〔2023〕652號)等文件同時有效,存在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
廣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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